关于转发《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科技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印发<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>的通知》的通知
延安市财政局 延安市科技局
关于转发《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科技厅转发
财政部 科技部印发<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>的通知》的通知
索 引 号
11610600016074442J/2022-020025
发布时间
2022-10-10 14:18
发文字号
成文日期
发布机构
有 效 性
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科技局、教科体局、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科学事业单位财务行为,现将《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科技厅转发财政部、科技部印发<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>的通知》(陕财办教〔2022〕150号)转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财政部、科技部2012年12月28日颁布的《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》(财教〔2012〕502号)同时废止。
现就上述通知予以公告。
延安市财政局
2022年10月10日
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科技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《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》的通知.pdf